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族語復振推廣影片[第五集]


語言復振小博士
第五集【語言人權】腳本
畫面來源上字
節目名稱語言復振小博士
開場
FAQ
本集重點問題:
1. 何謂語言人權?(定義)
2. 國際語言人權規定有哪些?(範例)
3. 各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有哪些?(比較)
文稿歡迎大家收看族語復振小博士第四集,我是Yedda Palemeq。在第四集節目中,我們介紹語言為什麼死亡?也請大家思考作為語言正在消失的弱勢語言主人,你或我為什麼需要關心它。

在本集節目中,我們將為大家介紹一個概念,叫做「語言人權」,並將從國際的範例開始介紹,然後再回頭看台灣的實踐。

1.何謂語言人權?
1st.人權分為三大類:
i.所有公民的生存權及自由權。
ii.所有公民的公民政治權及平等反歧視權。
iii.少數或弱勢族群得認同權及文化權。
2nd.加拿大政治哲學學者Will Kymlicka進一步將第三種少數族群的人權細分為:
i.文化權。
ii.自治權。
iii.政治參與權。
3rd.而所謂的「語言人權」(linguistic human right)或「語言權利」(language right)則是文化權的範疇。從「正當性」(legitimacy)的觀點出發,語言人權就是要求不管族群政治經濟力量強弱、人口多寡,其母語都應該受到國家政府的保護,反對優勢語言繼續強制性擴張。
4th.不過,全世界幾乎都有語言歧視及語言剝奪的情況,在這種情況下,語言弱勢的族群常需要訴諸語言權利或語言人權,來矯正語言歧視下產生不平等的語言規劃(language planning)及語言錯誤(language wrongs)。對弱勢族群來說,語言人權或語言權就是要求族語在社會生活使用的權利,藉以維護、發揚族群的語言文化
2.國際語言人權條約有哪些?
1st.1957年《國際勞工組織原住暨部落人口條約》:第25條(應教導原住民兒童以母語讀寫)、第26條(政府有義務使用原住民語言。
2nd.1992年《歐洲區域或少數族群語言憲章》:第7條(要求歐盟會員國在語言政策及法規中承認少數族群語言權利、保護並推動少數族群語言使用…等等)。
3rd.1996年《世界語言權利宣言》:民間推動,各國專家在巴塞隆納通過,設定高度理想標準,並且作了鉅細靡遺的規範,例如第10條(所有語言平等),第15條(所有語言族群都有權在國內正當使用自己的語言)。
4th. 2007年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》:第13條(原住民族有權復振、使用、發展並傳授其語言)、第16條(原住民族有權建立族語媒體)。
3.各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有那些?
1st.1990年《[挪威〕薩米語言法》:第1條(宗旨是讓挪威薩米人能夠保護與發展他們的語言)。
2nd.2003年《[墨西哥〕原住民族語言權利法》:全文四章25條,宗旨為承認及保護原住民個人、原住民部落集體之語言權利,也包含成立原住民族語言中心。
3rd.2008年《[加拿大〕因紐特語言保護法》:規定包含因紐特語的權利義務、因紐特語專責單位、語言部長的責任等等。
4th. 2011年《[巴拉圭〕語言法(第4251號)》:全文52條,宗旨為推動及保障巴拉圭原住民族語,保護國家多元文化及雙語國家之特色,並建立必要之相關組織,發展國家語言政治。
對照台灣,原住民族的法定語言權可見於以下規定:
1st.1991年第四次《憲法增修條文》:第10條(國家肯定多元文化,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)。
2nd.1998年《原住民族教育法》:第10、21、24及26條(原住民學習族語及族語支援師資規定)。
3rd.2005年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:第9條(政府應設置原住民語言研究發展專責單位,並辦理族語能力驗證制度,積極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)。
目前則正在推動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。
感謝您收看這一集節目,我是Yedda Palemeq,我們下次見。
參考資料
製作團隊
1.參考資料:

張學謙。〈邁向多元化的台灣國家語言政策:從語言歧視到語言人權〉。2007。
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》。
施正鋒。〈研訂「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」〉:
http://mail.tku.edu.tw/cfshih/seminar/20051231.htm。 語發中心2016年3月15日、3月21日、3月29日族語外電。
Ghil’ad Zuckermann. ‘One Israeli’s Mission to Revive Aboriginal Language Down Under’:語發中心2016年4月14日族語外電。
Kymlicka, Will. Multicultural Citizenship. 1995.

2.製作團隊:

研究與主持:Yedda Palemeq。
導播與後製:阿洛·牡卓兒。
助理導播與場記:高羽葒。
梳化與造型:施怡帆。
顧問:國立台東大學張學謙教授、臺北市立大學劉宇陽教授。

小博士
提醒
我相信「原住民語言權」是原住民土地所有權的延伸。澳洲政府既然承認原住民族對其…土地有自然的權利及股份…也應該為原住民語言流失提撥補償金,復振這些語言,因為語言比土地更重要。(Ghil’ad Zuckermann. 20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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